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考核(12月)的通知
一、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任教师和紧缺人才)公告》及《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和专任教师公告(第四批)》,截至2021年12月22日16:00,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人符合应聘条件,详情请见下表:
用人部门 |
岗位代码 |
应聘岗位 |
初审合格名单 |
数字信息技术学院 |
B11-21-47 |
专任教师 |
查诚 |
财会金融学院 |
B11-21-52 |
专任教师 |
郑国英 |
备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应聘者资格复审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00-15:00止,发送资格复审有关材料至我校人事处邮箱(电子邮件:110016@zjtie.edu.cn,以邮箱收信时间为准),材料应清晰可鉴(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或PDF)。
(二)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打印并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带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若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4.涉及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政治面貌、任职经历、科研成果等条件的,须提交职称、职业资格、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政治面貌、任职经历、科研成果等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资格复审有关材料或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考核。
三、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时间:2021年12月24日9:30-15:00。
2.心理测试说明:心理测试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心理测试为考察项,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自行通过线上参加心理测试。
四、综合能力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2021年12月27日13:50-16:30。
2.考核形式:综合能力考核。
应试者准备10分钟PPT汇报个人学术能力、专业特长、个人教学业绩等情况,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
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所有考生入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考核前14天(含)内有省外来浙返浙的,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考生于考试当天真实准确填报《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人员健康审核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经现场审查以上健康情况且正常方可入校参加考试;未提前按学校要求申领杭州健康码和行程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信息如有不实,考生将承担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措施如遇上级部门调整,将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2.不得入校的情况
(1)“杭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入校;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入校;
(3)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不得入校;
(4)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入校。
3.考试现场防疫要求
(1)考生应自备口罩,进入密闭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与人接触小于1米时,需佩戴口罩;
(2)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初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不得再继续参加初试。
4.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说明
1.确认考试。入围考核者于2021年12月24日15:00前通过邮件形式(发至:110016@zjtie.edu.cn)确认是否参加考核及参加形式,邮件内容如下:参加/放弃考核+线上视频考核/入校考核。
2.入校参加面试者请于2021年12月27日13:30前到达学校南门集合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学校南门集合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者将由学校工作人员统一带引至准备室,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应聘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引导从学校南门出校。
七、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28020。
附件:1.心理测试使用说明
2.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人员健康审核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