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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考核(9月)的通知
2021-09-06 16:13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考核9月的通知

 

一、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任教师和紧缺人才)公告》及《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和专任教师公告(第四批),截至2021961600,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9人符合应聘条件,详情请见下表:

 

用人部门

岗位代码

应聘岗位

初审合格名单

马克思主义学院

B11-21-13

形势与政策专任

教师2

王泓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学院

B11-21-41

专任教师

王卫平、宋涛

数字信息技术学院

B11-21-43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专任教师

徐天凤

梦想创业学院

B11-21-48

专任教师

张馨予

商贸流通学院

B11-21-49

专任教师

袁锦贵、霍杰

文化艺术学院 (基础教学部、体育部)

B11-21-56

专任教师

牟玄孙林

       备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来校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3:20-14:00,地点:学校行政楼7楼会议室,复审时提供复审材料复印件一份

参加线上面试的应聘者资格复审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9月8日9:00-12:00止,发送资格复审有关材料至我校人事处邮箱(电子邮件:rsc@zjtie.edu.cn,以邮箱收信时间为准材料应清晰可鉴(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PDF)

(二)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打印并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带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若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4.涉及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政治面貌、任职经历、科研成果等条件的,须提交职称、职业资格、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政治面貌、任职经历、科研成果等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资格复审有关材料或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考核。

三、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时间:202198900-1500

2.心理测试说明:心理测试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心理测试为考察项,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自行通过线上参加心理测试。

四、综合能力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2021年9月9日14:00-16:00。

2.考核形式:综合能力考核。

应试者准备10分钟PPT汇报个人学术能力、专业特长、个人教学业绩等情况,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

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来校参加面试的应聘者,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在入校前提前申领“杭州健康码”行程码;8月20日(含)后具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打印签名的《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人员健康审核表》(附件2)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经现场衡量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参加面试;未提前按学校要求申领杭州健康码和行程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者面试当天实准确填报审核表,提前打印签名,入校出示此表进行入校审核,信息如有不实,考生将承担相关责任。

2.不得入校的情况

1“杭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入校;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入校;

3)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不得入校。

3.考试现场防疫要求

1)考生应自备口罩,进入密闭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与人接触小于1米时,需佩戴口罩。

2)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不得再继续参加面试。

六、注意事项说明

1.确认考试。入围考核者于2021年9月7日16:00前通过邮件形式(发至:rsc@zjtie.edu.cn)确认是否参加考核及参加形式,邮件内容如下:参加/放弃考核+线上视频考核/入校考核。

2.入校参加面试者请于2021年9月9日13:20前到达学校南门集合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学校南门集合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者将由学校工作人员统一带引至准备室,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应聘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引导从学校南门出校。

3.疫情防控措施如遇上级部门调整,将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七、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28020

 

附件:1.心理测试使用说明

2.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人员健康审核表

3.疫情防控承诺书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6日

 

 

附件【附件1:公开招聘心理测试使用说明.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外来人员健康审核表.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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