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公布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任教师和紧缺人才)考核的通知
一、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任教师和紧缺人才)公告》,截至2020年10月14日16:00,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4人符合应聘条件,详情请见下表:
用人部门 |
岗位代码 |
应聘岗位 |
初审合格名单 |
财会金融学院 |
B11-20-14 |
金融管理专任教师 |
蔡陆晨 |
梦想创业学院 |
B11-20-20 |
创新创业专任教师 |
刘雯 |
人事处 |
B11-20-21 |
高层次人才 |
陈娜、俞志东 |
备注:按姓氏笔划排序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附件1。
(二)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带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若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现场签字确认)等原件审核,涉及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政治面貌、任职经历等条件的,须提交职称、职业资格、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政治面貌、任职经历等材料原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材料一套交人事处。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考核。
三、心理测试
(一)心理测试时间:2020年10月19日14:00-16:00
(二)心理测试说明:心理测试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心理测试为考察项,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安排
1.心理测评;
2.综合能力考核,应试者准备10分钟PPT汇报个人学术能力、专业特长、个人教学业绩等情况,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
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疫情防控要求
1.申领“杭州健康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招聘面试的考生应在入校前提前申领“杭州健康码”。
2.填报《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人员健康审核表》(附件3)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应聘者于面试当天真实准确填报审核表,提前打印签名,入校出示此表进行入校审核,信息如有不实,考生将承担相关责任。
3.正常情况入校程序;“杭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未去过青岛者,凭打印签名的《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人员健康审核表》,经现场衡量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参加面试;未提前按学校要求申领杭州健康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特殊情况的入校要求
接学校防控办通知,9月27日起有青岛旅居史人员需提供相关核酸、血清检测,检测阴性方可入校。
5.不得入校的情况
(1)“杭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入校;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入校;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核酸、血清检测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入校;
(4)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不得入校。
5.考试现场防疫要求
(1)考生应自备口罩,进入密闭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与人接触小于1米时,需佩戴口罩。
(2)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不得再继续参加面试。
六、注意事项说明
1.入围面试者请于规定时间(详见附件1)到达学校南门集合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学校南门集合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者将由学校工作人员统一带引至准备室,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应聘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引导从学校南门出校。
2.应聘者若因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入校,请于2020年10月16日11:30前告知学校人事处,学校视疫情防控需要,组织线上面试或变更该岗位面试时间。
3.疫情防控措施如遇上级部门调整,将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七、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施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28020。
附件: 1.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安排表
2.心理测试使用说明
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人员健康审核表
4.疫情防控承诺书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