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试行)》(浙教办综[2021]2号)以及我校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有关校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有效保障广大师生和相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开展各项工作,保障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学校门户网站开设有“校务公开”专栏,向全社会发布《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以及学校信息公开栏目、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利和民主管理诉求。
(二)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清单落实
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工作指引》,A项基本内容全部按要求在校网向社会公开。B项主动公开中,因未招收研究生,招考信息中关于研究生相关内容暂无,学位评定信息暂无,其他有关的信息都予以了公开。C依申请公开,本学年无网上信息公示申请。D项制度保障:《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均在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
学校常规信息做到按规定公开,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如《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20年修订版、《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公开发布;教师、干部聘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选先评优事项,如在岗位设置及聘用过程中、制订制度方案过程中、在职称评聘工作实施过程中做到广泛征求意见,信息发布公正公开;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大宗物资采购事项和学校基建招投标;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招生考试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收费、奖学金、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等有关事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任免、奖惩、出国培训、福利等有关事项。在公开时效上,做到“四及时”,即政策公开及时;决定和工作过程公开及时;教工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整改及时;决策结果公开及时,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讲究规范,注重实效,丰富手段,加大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在坚持常规信息公开常态化同时,有效落实重点信息公开各项举措。本学年以来,对涉及本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信息和事项,如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学籍管理、评奖评优、人事、基建、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等向校内进行重点公开,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做到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持续开展惠民工程十大事项工程,做到信息主动及时公开。
(三)进一步拓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
学校官网及时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与方法,学校还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各类微信群、QQ群、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校园公示栏、LED显示屏等形式为学校信息公开提供便利的服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学校网站共上传新闻265篇;学校官方微博共发布、转载新闻、专题147余条;学校官方微信发布新闻公告464条;发布官方抖音22条;《今日头条》学校官方账号发布61条;中国大学生在线学校号19条;天目新闻客户端3条;校园视频展播系统发布200余条;宣传发动师生员工订阅关注集团公司党群微信公众号,向机电集团报送信息120余条;校报发行9期,对学校重大事件、决策等进行了公开报道。通过学校各类会议、书面征求意见、校领导信箱等形式,广泛收集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后反馈情况的办理,提高信息工作实效,方便公众获得指引。坚持执行校领导接待日活动,该学年第一学期每周四、第二学期每周二安排一位校领导接待师生来访,方便师生与校领导的直接沟通。校领导信箱专人负责,本学年受理信访40件,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工作公开情况。学校通过本校招生网站、本校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和2021年学校招生计划。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浙江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发布相关信息,主动联系社会各大新闻媒介包括各类报纸、招考专刊、电视、各大媒体公众号等公开招生、考试信息,主动深入各地中学和各地市招生咨询会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在显要位置公示了2021年提前招生录取名单,考生录取情况可以登录http//zsb.zjtie.edu.cn进行查询。通过招生官网、官方QQ、官方招生微信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和考生解答各类政策和问题。向社会及广大考生公布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及纪委办公室考生申诉电话。招生全过程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操作,新生复查期间未收到有关举报。
2.就业工作公开情况。截止2021年8月31日,学校2021届3153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8.38%,就业总人数3102人。为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针对2021届毕业生,组织毕业生参加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本校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近70场,为毕业生提供约2000家单位招聘信息,约30000个就业岗位。
为95名符合条件的2020届和2021届贫困生申请了求职创业补贴,组织家庭经济困难且有就业需求的同学参加2021年浙江省“寒门学子”专场招聘会,遴选毕业生参与2021届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网络联合推荐活动。
3.科研信息公开情况。学校始终把科研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校、阳光治校的重要抓手,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学校网站主页设立“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建立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每年1月和7月开始公开项目经费使用信息。任何用户均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外网)打开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网址,查看到按教育厅文件要求的《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2020-2021学年,共完成92项科研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科研项目政策信息、制度文件都可以在学校科研处网站找到,实现了学校科研制度和项目科研经费使用公开化、透明化。
2020-2021学年,学校严格遵守《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度,并在2020年底撰写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抄送学校领导及学术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制度,并设立了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诚信工作小组和各二级学院学术诚信工作小组。此外,修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和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科研流程。
4.教育教学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每年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均每年向教育部备案,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布,并同步在学校教务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对全校师生公开且可查询,师生登陆学校教务信息系统后可查询全校所有专业的培养计划。学校将学籍管理办法、学校与学生学业相关的工作计划、学生学业常规问题问答、相关工作事项办理方法等与学生相关的内容编印成册,发给每位新生和班主任、辅导员。本学年制定印发《关于制(修)订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等教学管理制度。浙江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质量监控办公室不定期刊发《质量简报》在校园网内网公开课堂听课和教学检查情况。按要求完成《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自评报告》等并向社会公开。
5.人事信息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在岗位设置与聘用、职称评聘、公开招聘等坚持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
第一在岗位设置信息公开,在开展2020—2022年聘期岗位聘任工作的过程中,主动召开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和聘任工作启动会,广泛征求部门和教职工意见,广泛宣传,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并通过学校内网及时公布最新文件政策、申报流程及聘任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和教职工监督。经资格审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稳妥有效完成了全员岗位聘任工作。
第二职称评聘信息公开,在制订制度方案和工作实施过程中信息公开。在制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过程中,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让全体教职工知晓、了解职称评聘下放后上级的系列政策制度,调查摸底,科学制定评聘计划。经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复,学校2020年评聘高级岗位计划数为正高级3,副高级5(其中思政系列1,教师系列3,其他系列1)。学校职称评聘方案均经讨论审议后执行,并通过多种形式向教职工解读具体的工作程序、条件等内容。在实施中严格按照评聘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发布评前材料公示和评聘结果公示,使全体教职工知晓,并全程参与监督。
第三公开招聘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 号)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规范组织公开招聘。2020-2021学年以来,发布招聘需求43个岗位60人。招聘公告统一在浙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各个工作环节的信息,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均向全社会公布,接受应聘者咨询、查询。
6.学生服务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学生工作部门每年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时,通过学校内网、学工网站、QQ专项工作群、部门官微、微信工作群等及时发布各类通知信息,公示相关文件和相关新闻动态,确保及时将事关学生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规章制度和信息对广大师生广而告之。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应征入伍学生公示等均在校内网公开,并及时更新动态。
同时,每年新生入学后发放《学生手册》,手册中含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奖励处罚、学生申诉、公寓管理服务等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新生参加《学生手册》考试,不及格需要补考,巩固知晓学生管理办法。
二级公开情况,各二级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教职工周二例会、学工会议、班主任会议、学生干部会议、学生代表座谈会等会议形式,借助分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办公QQ群、微信群、钉钉群、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公示相关文件、征求意见和相关动态等,使广大师生及时知晓学校、分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师生自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
7、校园安全生产信息公开。2021年4月与学校各单位、部门(二级学院)签订平安校园建设目标责任书43份,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及时公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等信息。通过网站、短信平台、重点区域张贴公告等方式,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防御措施信息等各类预警信息20余条。通过网站、QQ群、微信群、短信平台、公告栏、通告牌发布安全提示信息40余次,通过“浙经院安全驿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50多篇,有效地保护了师生员工的安全。牵头并组织各学院上好新生安全教育第一堂课,发放防诈骗手册、观潮提醒等7000多人次,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
8、其他信息公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兼职情况、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中层干部的试用期考核、科级干部任期考核等相关过程和结果,根据规定要求在学校内网予以公示。对校领导和全校教职工出国选派情况和成果进行公示:受疫情影响,本学年无校领导因公出国。
组织完成 “最美”系列评选推荐和公示。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学校英文网站、校外事办网站、合作办学招生宣传广告公布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包括外方院校介绍、专业介绍、教学特色、师资情况、项目优势、招收人数、收费标准、招生条件、课程设置、文凭发放和后续升学信息等,确保考生能全面了解并能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专业。本学年招收中英合作办学班新生46人。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
我校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含两大方面,一是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二是涉及学院师生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及参与的信息。基本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工作指引》执行,列表说明见附件。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共12大类59条) |
编号 | 类 别 | 公开事项 | 制定依据 | 公开情况 | 公开时间 |
是否 公开 | 公开位置 |
1.1 | 基本信息 | (1)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第七条《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2)项 | 是 | 学校主页(http://www.zjtie.edu.cn/)和学校信息公开网(http://xxgk.zjtie.edu.cn/)上面向全社会公开 | 长期 |
1.2 | 基本信息 |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及分工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第七条《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2)项 | 是 | 学校主页 | 长期 |
1.3 | 基本信息 | (3)学校章程和各类规章制度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第七条《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2)项 | 是 | 学校主页及学校内网 | 长期 |
1.4 | 基本信息 | (4)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3)项 | 是 | 1.学校内网;2.工会联络员微信群;3.微信公众号;工会网站 | 长期 |
1.5 | 基本信息 | (5)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4)项 | 是 | 科研处网站 | 2020年1月 |
2.1 | 规划计划 | (6)学校发展规划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第七条 | 是 | 学校内网 | 长期公开及时更新 |
2.2 | 规划计划 | (7)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5)项 | 是 | 学校内网 | 长期公开及时更新 |
3.1 | 招考信息 | (8)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7)项 | 是 | 学校招生信息网和信息公开网面向全社会公开,见招生信息网(下同)http://zsb.zjtie.edu.cn | 2021年5月-6月 |
3.2 | 招考信息 | (9)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8)项 | 是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信息公开网面向全社会公开 | 2021年4月-5月 |
3.3 | 招考信息 | (10)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9)项 | 是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信息公开网面向全社会公开 | 2021年7月-8月 |
3.4 | 招考信息 | (11)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9)项 | 是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信息公开网面向全社会公开 | 2021年9月 |
3.5 | 招考信息 | (12)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0)项 | 是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信息公开网面向全社会公开 | 2021年10月 |
3.6 | 招考信息 | (13)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1)项 | 无 | 无 | 无 |
3.7 | 招考信息 | (14)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2)项 | 无 | 无 | 无 |
3.8 | 招考信息 | (15)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3)项 | 无 | 无 | 无 |
3.9 | 招考信息 | (16)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4)项 | 无 | 无 | 无 |
4.1 | 学位评定 | (17)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43)项 | 无 | 无 | 无 |
4.2 | 学位评定 | (18)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44)项 | 无 | 无 | 无 |
4.3 | 学位评定 | (19)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45)项 | 无 | 无 | 无 |
4.4 | 学位评定 | (20)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46)项 | 无 | 无 | 无 |
5.1 | 学生事务管理 | (21)学籍管理办法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36)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是 | 教务处网站 | 长期公开 |
5.2 | 学生事务管理 | (2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37)项 | 是 | 学校内网 | 长期公开 |
5.3 | 学生事务管理 | (2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38)项 | 是 | 学校内网 | 长期公开 |
5.4 | 学生事务管理 | (24)学生申诉办法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39)项 | 是 | 学校内网 | 长期公开 |
6.1 | 教学质量信息 | (25)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27)项 | 是 | 学校官网“学校简介”、教务系统 | 长期公开 |
6.2 | 教学质量信息 | (26)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28)项 | 是 | 教务处网站 | 2021年1月 |
6.3 | 教学质量信息 | (27)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29)项 | 是 | 教务系统 | 长期公开 |
6.4 | 教学质量信息 | (28)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30)项 | 是 | 教务处网站 | 及时更新 |
6.5 | 教学质量信息 | (29)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31)项 | 是 | 在学校就业指导网、就业云平台(http://jy.zjtie.edu.cn、https://zjtie.jysd.com/?target=_blank)上面向全社会公开 | 长期公开 |
6.6 | 教学质量信息 | (30)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32)项 | 是 | 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在学校就业指导网、就业云平台(http://jy.zjtie.edu.cn、https://zjtie.jysd.com/?target=_blank)上面向全社会公开,报告中对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情况均有说明 | 2021年1月 |
6.7 | 教学质量信息 | (31)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33)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第二条 | 是 | 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在学校就业指导网、就业云平台(http://jy.zjtie.edu.cn、https://zjtie.jysd.com/?target=_blank)上面向全社会公开 | 2021年1月 |
6.8 | 教学质量信息 | (32)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34)项 | 是 | 学校内网 | 长期 |
6.9 | 教学质量信息 | (3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35)项 | 是 | 学校网站(公开内容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每年年初 |
7.1 | 教学科研管理 | (34)学科专业设置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五)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 是 | 学校网站 | 一直公开实时更新 |
7.2 | 教学科研管理 | (35)重点学科建设情况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五)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 是 | 学校网站 | 一直公开实时更新 |
7.3 | 教学科研管理 | (36)课程与教学计划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五)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 是 | 教务系统 | 长期公开 |
7.4 | 教学科研管理 | (37)实验室、仪器设备与图书藏量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五)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 是 | 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图书信息中心部门网站 | 长期公开 |
7.5 | 教学科研管理 | (38)教学科研成果评选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五)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 是 | 学校内网 | 实时公开 |
7.6 | 教学科研管理 | (39)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五)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等。” | 无 | 本学年无 | 无 |
8.1 | 师资人事管理 | (40)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22)项 | 是 | 学校内网 | 及时公开 |
8.2 | 师资人事管理 | (41)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23)项 | 无 | 因为疫情,本学年无 | 无 |
8.3 | 师资人事管理 | (42)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24)项 | 是 | 学校内网 | 2020年10月-2021年1月 |
8.4 | 师资人事管理 | (43)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25)项 | 是 | 浙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 | 各环节及时公布,常年公开 |
8.5 | 师资人事管理 | (44)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26)项 | 是 | 学校内网 | 长期公开 |
8.6 | 师资人事管理 | (45)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 | 是 | 学校内网 | 每年职称评聘结果公示及聘任文件,岗位聘任工作公示环节。 |
9.1 | 财务资产及收费管理 | (46)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5)项 | 是 | 在学校计划财务处 (http://jcc.zjtie.edu.cn/)网 站上面向全社会或全校师生公开 | 长期公开及时更新 |
9.2 | 财务资产及收费管理 | (47)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6)项 | 是 | 在学校内网 OA 办公系统中公开,相 关状态数据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 部,通过年度质量报告向社会公开 | 长期公开及时更新 |
9.3 | 财务资产及收费管理 | (4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8)项 | 是 | 学校内网、图书信息中心部门网站 | 长期公开及时更新 |
9.4 | 财务资产及收费管理 | (4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第一条第九项,(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19)项 | 是 | 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数据信息汇总 省财政厅统一公布。校内财务预算、 决算报告及报表在学校教职工代表 大会上通告,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 长期公开及时更新 |
9.5 | 财务资产及收费管理 | (5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第一条第九项,(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20)项 | 是 | 学校年度预算、决算数据信息汇总 省财政厅统一公布。校内财务预算、 决算报告及报表在学校教职工代表 大会上通告,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 长期公开及时更新 |
9.6 | 财务资产及收费管理 | (5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21)项 | 是 |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公示所有收费项 目、收费标准和依据。在学生集中 区域和计财处办公场所设置收费信 息公示牌,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 长期公开及时更新 |
10.1 | 学风建设信息 | (52)学风建设机构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40)项,《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 | 是 | 内网公文、科研处网站 | 2020年5月8日 |
10.2 | 学风建设信息 | (53)学术规范制度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41)项,《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 | 是 | 内网公文、科研处网站 | 2020年5月8日 |
10.3 | 学风建设信息 | (54)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42)项,《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 | 是 | 内网公文、科研处网站 | 2020年5月8日 |
11.1 | 重大事件处理 | (55)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50)项 | 是 | 学校微信公众号;保卫处微信公众号 | 7月24日、7月25日、9月13 |
11.2 | 重大事件处理 | (56)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50)项 | 是 | 学校内网 | 及时更新 |
12.1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5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47)项 | 是 | 学校招生网站、学校英文网站、校外事办网站 | 长期公开及时更新 |
12.2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5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 (教办函[2014]23号)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第(48)项 | 是 | 校外事办网站 | 长期公开 |
12.3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59)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 《浙江省2019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评测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中的省属高校指标 | 是 | 校外事办网站 | 长期公开 |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布。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相关主体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本校信息公开申请由学校办公室受理。2020-2021学年,没有接到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运用多平台,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发布和反馈网络,广泛听取并回复校内外意见建议,得到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肯定。2020-2021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运行良好。本学年学校没有接到过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举报和反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校务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信息公开意识有所提高,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不平衡,部分部门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情况;二是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系统化和规范化;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
不断强化校院两级领导工作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纳入各分院日常管理工作范围,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各部门、二级学院应平衡推进、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进一步突出关键领域
以涉及学校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务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公开内容,如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政策制度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推进学校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做到及时、准确。
(三)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
进一步拓展我校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对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公开平台的管理与维护,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能力,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
以上报告,请审阅!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