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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10-28 08:26  

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秋末冬初,天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学校是人员密集的公众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管理高危单位,鉴于近期其他高校火灾频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秋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火灾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平安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火灾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天气转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大量增加,火灾隐患显著增多,处于火灾易发、多发期,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院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以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校园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各二级单位(学院)负责人是本单位(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负总责,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与前提,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全力以赴,确保秋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消防工作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明确细化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任务,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二、夯实主体责任,突出重点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院属各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实验实训场所、特种设施设备场所(锅炉、电梯、压力容器、高压配电间等)、出租出借场所(创业园、驾驶理论培训中心、元通汽车修理厂、舒泊豪大酒店等)、校园施工场所等为重点,特别加强学生和员工宿舍、办公楼、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重点排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堵塞、破旧伪劣电插座以及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坚决整治火灾隐患。要坚持发现隐患与落实整改相结合。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能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无力及时整改的,要逐级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 

 三、增强防范意识,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二级单位(学院)要结合秋冬季火灾特点,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契机,充分利用微信、QQ、钉钉等新媒体和安全讲座、消防演练、主题班会等活动进行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学会火灾报警方法,掌握灭火技能和火灾中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真正实现校园平安稳定。同时,要积极开展消防应急技能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相关部门要深入学生和员工宿舍、出租出借场所,做到人人知消防,人人懂消防,人人参与消防,要求做好火灾隐患自查和安全隐患举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院属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部门所管辖区域消防安全进行自查自纠,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党政负责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认真制定各项安全制度、措施、查找问题和整改落实,对查找出的隐患要在20201115日前完成整改,对无法及时整改消除的隐患,要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专题研究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填写好《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01115日前报保卫处。联系人:肖若金;电话:86928023;电子邮箱:zjtiexrj@163.com.

附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表

                                                                   保卫处

                                           20201026


附件【消防安全管理自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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